时间:2025-09-12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企业招采服务定期接待工作的公告》
各医药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省医保局医药招采工作服务质量,避免医药企业来访时,恰逢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外出公务等原因出现等待、往返的情况,经研究,在双月会商基础上,开展医药企业招采服务定期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9月15日起,确定每周五(如逢假日则后延至下一周)上午9:00至11:00,在省医保局5楼会议室,由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统一接待各医药企业。
二、参加定期接待的各医药企业应在每周四中午12:00前,将来访事项表及所附材料(附件1)、授权书(附件2)扫描件发至ynsybjjgzc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医药招采事项,涉密材料请按保密相关规定提供)。
三、医药产品常态化挂网仍按《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云医保〔2022〕92号)、《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医保〔2024〕42号)等政策规定办理,无需重复反映。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