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视频 > 行业动态时间:2026-08-12
《关于开展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耗材统一挂网目录产品挂网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优化全省医用耗材挂网管理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统一挂网目录管理产品价格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产品范围
本次价格联动产品范围为已纳入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统一挂网目录管理产品(含集采非中选产品)。国家及省级集采中选产品,按主管部门下发的供应清单执行,不纳入本次联动范围。
二、价格联动规则
本次价格联动的新挂网价,取广东省内三个平台挂网价格中的最低值。
申报企业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确认联动新价格的产品,后续省耗材统一挂网目录更新挂网价格后,省内各平台同步更新;逾期未完成价格确认的产品,将统一暂停挂网资格。
三、价格确认时间及路径
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8月20日前,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价格确认”模块确认价格,并同步提交《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仔细核对本企业相关医用耗材的价格信息,如有价格信息更新或对本次联动价格有异议的,请按要求完整填写《医用耗材/试剂申诉模板》(详见附件),明确对应产品的招采子系统产品ID、药交ID、广州平台产品ID、深圳平台产品ID、产品明细及具体诉求后,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作为附件,通过“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申投诉-日常申投诉”进行反馈。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异议反馈材料且未进行联动价格信息确认操作的,或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异议反馈材料但未予采纳的,省平台将对相关涉及产品予以暂停挂网,后续将视企业的反馈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四)根据《广东省医用耗材统一挂网管理业务办理指引(20260727版)》有关要求,已挂网产品在全国其他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产生新低挂网价后,申报企业应在30日内提交价格调整申请主动降低挂网价格。
(五)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