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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公布第四十三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6-08-28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公布第四十三批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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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经企业申投诉及审核,现将第四十三批医用耗材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果查询

(一)申报企业请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挂网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点击“挂网结果查询-挂网公示管理”查看挂网状态。

(二)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交易结算”,通过“目录管理”进入“挂网目录查询”查看和采购挂网产品。

二、申投诉

企业可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公告通知”查看“第四十三批挂网产品和部分产品申投诉处理结果表(8.25)”。

(一)申请降价。明确降价价格并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按降价后价格挂网;未明确价格或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请申诉并明确价格。

(二)超同组平均价1.8倍。降价后符合1.8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降价后仍高于平均价1.8倍的产品暂不挂网。

三、有关事项

(一)挂网产品在外省(市)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日内申请下调产品价格。

(二)无法保障供应的产品,企业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暂停挂网。

(三)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