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视频 > 行业动态时间:2026-11-02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配送服务管理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40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配送管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106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流程,规范配送服务秩序,压实配送企业履约责任,保障全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稳定供应。经采用省医保局下发的配送企业及时响应、供应配送情况数据,以及医疗机构报送的满意度等情况,永州市医保局开展了2026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配送服务管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评价周期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依托湖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数据,通过线上采集订单响应率、配送及时率、配送数量满足率、配送覆盖率数据,线下收集统计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满意度情况,按照省评价细则,对参与配送的138家药品配送企业、603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得出各配送企业综合得分。
经综合评价(详见附件),药品配送企业综合得分80分以上配送企业5家,60-79分的配送企业64家,60分以下的配送企业69家。耗材配送企业综合得分80分以上配送企业101家,60-79分的配送企业89家,60分以下的配送企业413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
三、申诉受理
公示期间开放申诉渠道,配送企业若对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至永州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材料(配送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版及电子版,见附件3),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6楼1611室
邮箱:j466756684@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28680
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