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3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关于延长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的通知》
晋药招〔2025〕12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及河南十七省联盟药品接续集采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31号)、《关于执行省际联盟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等七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2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我省原定在2025年8月20日截止中选产品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根据协议签订工作进度情况,现将相关批次集采中选产品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延长至2025年9月20日。
请相关中选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招采子系统并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工作。企业不得以医疗机构任务量小、配送成本高等任何理由拒绝完成合同签订相关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遴选配送企业及签订购销三方协议的企业,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要求予以处置。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9月2日